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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 AI 首批清單:30 個項目、13 個部門,與「九成提速」背後的效率梯度

香港政府公布 AI 效能提升組首批 30 個項目。真正值得讀的不是「審批時間縮減九成」,而是那份官方附件——它把項目範圍、推出時間與量化承諾集中列出,讓政府 AI 化的形狀、節奏與邊界可以逐項核對。

FFOO Labs 封面圖:政府 AI 首批清單,30 個項目、13 個部門,其中 10 個為旗艦項目
香港政府公布首批 30 個 AI 效能提升項目,涉及 13 個部門,其中 10 個為旗艦項目。

政府在 2026 年 8 月 17 日公布,AI 效能提升組已促成及落實首批共 30 個效能提升項目,涉及 13 個部門,其中 10 個為旗艦項目,分四個階段由今年起陸續推出。新聞稿中最搶眼的一句,是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提到「透過採用AI,將部分個案的審批或輪候時間大幅縮減九成」,其後多家報道都聚焦這個數字。

但真正值得慢慢讀的,不是新聞稿,而是新聞稿後面那份附件《首批效能提升項目一覽表》。這是目前少見地把項目範圍、負責部門、推出時間與量化承諾集中公開的政府 AI 清單。清單的價值不在於它有多亮麗,而在於它讓政府 AI 化的形狀、節奏與邊界,可以逐項核對。

關於本文數據的性質:本文所引用的成效數字主要來自政府公布的項目附件;除已推出項目的運行結果外,多數屬預計或預期成效。文中部分百分比由官方提供的前後時間推算,並非 FFOO Labs 的獨立實測結果。

一份清單,比新聞稿提供更多答案

AI 效能提升組於 2025 年《施政報告》宣布成立,由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任組長,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與立法會議員邱達根任副組長。其後公布的整體目標寫得很具體:2026 年內在 100 個政務環節引入 AI 工具,2027 年底前增加至不少於 200 個。值得注意的是,這個 100/200 的目標並不只靠這 30 個定製項目達成——數字政策辦公室的「人工智能+工具方案目錄」等通用工具,同樣計入政務環節的覆蓋數目。

推進方式也值得注意。提升組成立了由數字政策辦公室及政府統計處 AI 及數據科學專家組成的「AI 項目專隊」,並以「AI 技術合作夥伴」形式與市場上的龍頭 AI 企業合作。同日的「『AI+』政務」交流活動中,出席分享的業界代表來自阿里雲、騰訊雲及華為香港及澳門。這顯示政府採用內部專隊配合市場技術夥伴的推進模式;不過,官方沒有公布這三家公司是否參與首批 30 個項目,也未披露個別項目的供應商或所用模型。

卓永興在公布時說的其中一段,其實已交代了整份清單的方法論:

不同部門雖然職能各異,但不少日常工作場景其實有相似之處,例如網上預約、牌照申請、審核評估、回覆查詢、環境監察等。一個方案如在首試部門成功落地,相關經驗、技術和推行模式便可經適當調適,推展至其他部門和相近的業務場景。

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,2026 年 8 月 17 日

這是「場景複製」而非「部門逐個處理」的策略。要在兩年內把 AI 工具擴展至 200 個政務環節,場景模板及可重用組件會是能否擴展的關鍵:把牌照審核、預約防濫用、查詢回覆、文件擷取這幾種通用模式做成可搬運的模板,比逐個項目重新定製更有機會兌現目標。

節奏:2026 年上半年列出的只有 5 個

附件把 30 個項目分成四個推出階段:2026 年上半年 5 個、2026 年下半年 12 個、2027 年上半年 9 個、2027 年下半年 4 個。換言之,2027 年才推出的共 13 個,佔全批 43%;而 10 個旗艦項目明顯前置,其中 8 個落在 2026 年,2027 年的 13 個項目中只有兩個是旗艦項目(「垃圾黑點執法快」與「AI 遇溺偵測系統」),其餘 11 個(約 85%)並非旗艦項目。

首批 30 個項目的推出節奏。旗艦項目集中在 2026 年;2027 年的 13 個項目中,只有兩個是旗艦項目,其餘 11 個(約 85%)並非旗艦項目。資料來源:政府新聞公報附件(2026 年 8 月 17 日),FFOO Labs 整理。

由於公布日期為 8 月 17 日,2026 年上半年這個時段其實已經結束,因此附件的用字值得逐項細看。附件對這 5 個項目的描述並不一致:機電工程署的高位燈具無人機檢測寫「已大幅縮短檢測時間」;環境保護署的 AI 環評寫各階段效率「已系統性提升」、環評時間「已縮短一半」;運輸署的「打擊網上排隊機械人」寫「推行後」輪候時間已縮短——這三個屬已有運行結果。至於政府物流服務署的公司背景審查(AI-DDsearch)與數字政策辦公室的「1823 訴求一覽通」,附件只描述系統能力,並未列出已實現的成效數字。因此,比較穩妥的說法是:這 5 個項目已列於首個階段,其中部分已有運行結果,另一些的成效仍待公布,而非全部都可確認為已全面運行。

這個節奏本身沒有問題,反而比一次性宣布「全部完成」更貼近實況。但它意味著一件事:目前公布的大部分數字仍屬「預計」而非「已實現」。附件用字其實相當小心——已推出的項目寫「推行後」、「至今已識別」;未推出的寫「預計」、「預期」。已推出項目可能在 2026 年產生初步運行數據,但較完整、可比較的跨項目成效評估,可能要待項目累積足夠運行時間後才具參考價值。官方目前並未承諾在 2027 年公開正式回顧數據,因此外界不宜假定會有這樣一份公開檢視。

「九成」是真的,但只屬個別環節

把附件裡所有列出前後時間或明確百分比的環節抽出來排序,會看到一個很少被報道的梯度:由 90% 一路降到 10%。

同一份清單內,披露的時間節省幅度由 90% 到 10%。19 個環節的中位數約 30%;只計附件直接列明百分比的 10 個環節,中位數為 50%。清單呈現一種趨勢:越接近專業判斷的流程,披露的節省幅度越小——這是觀察,不是因果結論。標示「官方」為附件直接列明的百分比,「推算」由附件前後時間計算。資料來源:政府新聞公報附件(2026 年 8 月 17 日),FFOO Labs 整理及推算。

「九成」出現在運輸署的「牌照申請審批易」——自動審批個案的車輛牌照續期通知書,預計由最長 10 個工作天縮短至 1 個工作天,並預計網上車輛牌照續期的自動處理比率提升至超過 90%。值得留意的是表述層次的差異:新聞稿以概括方式表示部分個案的審批或輪候時間可縮減九成,但附件顯示,對應的「牌照申請審批易」列於 2026 年下半年,並以「預計」表述。因此,九成是這個個別環節的項目承諾或預期成效,而不是截至公布日已全面驗證的跨項目結果。這類流程的共同特徵是格式高度標準化、規則明確、每年量大(附件列出每年約 24 萬宗網上車輛牌照續期申請)、判斷成分低。政府物流服務署的公司背景審查(1 至 2 天縮短至 2 小時內)、機電工程署的高位燈具無人機檢測(8 小時縮短至 1 至 2 小時)也有相近的結構。

另一端則相當克制。屋宇署的「基礎圖則審批易」以專業領域視覺語言模型比對《建築物條例》、《作業守則》與內部工程手冊,審批一份圖則的時間將由約 20 小時縮減至約 18 小時——約一成。房屋局/房屋署的「資助出售房屋申請易」預計把每宗約 60 至 90 分鐘的審核時間減少 10%。食物環境衞生署的滲水投訴整體處理預計由約 90 個工作天減至 80 個工作天,同樣約一成。數字政策辦公室的 1823 通話後個案處理,預計減少 15%。

中位數怎樣算出來,以及它不代表甚麼

把這些環節整理後,按本文口徑,19 個可量化環節的中位數約為 30%;如果只計附件直接列明百分比的 10 個環節,中位數為 50%。計算方法有必要交代清楚:我們只納入附件同時列出前後時間、或直接列明百分比的環節;其中 10 個百分比由附件直接提供(例如車輛牌照續期通知書的九成、垃圾黑點分析的八成、環評的一半),另外 9 個由附件所列的前後時間推算。遇到區間,我們取中點(例如房屋上訴聆訊記錄由 7 至 10 個工作天縮短至約 3 個工作天,前值取 8.5);「1 至 2 天」按每日 8 小時工作天換算;跨越不同時間單位的環節(月、星期、工作天、小時、分鐘)一律以同一單位內的相對減幅計算,不作跨單位加權;結果四捨五入至整數。個別項目披露多於一個環節(例如「垃圾黑點執法快」同時列出黑點分析與簡單個案處理),我們逐個環節分開計算。

這個中位數不能視為 AI 專案的通用回報率,也不應理解為語言模型或視覺模型在行政流程中的普遍實際收益。這 19 個環節涵蓋不同技術、不同流程階段與不同的時間量度方式,當中大部分還是預期值。它的用處主要在於:在這批披露了前後數字的政府流程中,成效分布遠比「九成提速」這個標題廣闊。附件中比較克制、也因此比較有參考價值的一筆,是屋宇署願意寫下 20 小時變 18 小時——一個沒有宣傳價值的數字。

更值得注意的是:AI 開始靠近判斷本身

從 FFOO Labs 的角度看,這份清單真正的分水嶺不在效率,而在職能。30 個項目中,有一批已經不只是「把紙變成數據」,而是走到了行政判斷的門口:

  • 入境事務處「智能簽證助理」:每年約 12.5 萬宗學生簽證、25 萬宗外籍家庭傭工簽證申請。除自動檢查文件完整性與一致性、自動生成批核紀錄草稿外,附件寫出「視乎項目成效,可探討利用 AI 對提交的證明文件(例如學歷證明、住址證明等)的真確性進行核實工作」。若這項探索最終落實,核實真偽便會進入實質判斷的範圍;但它目前不是已承諾推出的既定功能。
  • 屋宇署「基礎圖則審批易」:以視覺語言模型比對法例與守則,識別異常並生成初步審核報告。
  • 食物環境衞生署「垃圾黑點執法快」:AI 自動分析投訴內容並「提出執法建議」。
  • 房屋局/房屋署「資助出售房屋申請易」:次階段將「按審批準則協助審批申請是否符合資格」,並具潛力擴展至公共租住房屋等其他類型申請。
  • 勞工處「就業配對通」:每年平均約 80 萬個職位配對,以 AI 及大型語言模型作個人化空缺推薦與培訓建議。
  •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「AI 遇溺偵測系統」:全池實時監測,協助救生員快速鎖定懷疑遇溺個案——這是安全關鍵場景,附件亦說明首階段以概念驗證形式在兩個泳池進行。

從文書自動化跨到初步判斷,是兩件風險程度不同的事。純文書錯誤通常較容易在後續覆核中發現,但文件擷取或核對錯誤同樣可能傳導至牌照、資格或執法決定;一旦 AI 輸出直接影響分流、資格判斷或安全警報,錯誤後果便會更直接地落在具體的人身上:一份被誤判為不一致的住址證明、一個被錯誤分流的滲水個案、一份被建議執法的投訴、一次沒有觸發的遇溺警報。

附件對此並未逐項交代。全份文件沒有列出錯誤率、覆核比率、人手最終決策的保留位置、市民能否得知自己的個案曾被 AI 分流或評分,以及對 AI 輔助決定的申訴途徑。在其他場合,政府確實已有相關框架:數字政策辦公室制定了《人工智能道德框架》(Ethic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Framework)與《香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及應用指引》(Hong Kong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echnical and Application Guideline)。前者設有 AI 應用影響評估及風險分級機制,並建議高風險應用採用「人在環中」監督;後者則就生成式 AI 的應用限制、資料外洩、模型偏見、錯誤及治理原則提供實務指引。政府其後亦明確強調,涉及重大決策的環節須由人類專業人員作最終審核。律政司則已於 2026 年 3 月就成立「檢視支持更廣泛應用AI所需的法律配套」跨部門工作小組召開督導委員會會議。問題是,這些框架與這 30 個具體項目之間的對應關係,目前並未公開。第二批項目公布時,是否會連同覆核與問責安排一併披露,是我們認為最值得追問的一點。

一個容易被忽略的主題:政府開始用 AI 對抗自動化濫用

清單裡有兩個項目其實屬於同一類,只是分散在不同部門:運輸署「打擊網上排隊機械人」針對每年約 9 萬宗免試簽發駕駛執照的網上預約申請,以 AI 自動分析點擊滑鼠及按動鍵盤等用戶行為,目標攔截約 99% 機器人程序;康樂及文化事務署「打擊預訂康體設施的炒場行為」則針對每日約 2.7 萬宗康體設施訂場,識別使用機械人或其他自動化工具訂場的帳戶。食物環境衞生署以網絡攝錄機偵測非法棄置垃圾,同樣運用異常偵測,但它屬於視像執法支援,而不是對抗自動化濫用。

這是一個較少被討論但相當重要的現象:公共資源分配的公平性,已被自動化工具影響到需要用 AI 去修復的程度。政府在這裡的角色不只是提升效率,而是恢復一個被機械人扭曲了的排隊秩序。運輸署項目推行後,網上預約的輪候時間由最長約 2 小時縮短至 45 分鐘內;按 120 分鐘至不多於 45 分鐘兩個端點推算,減幅至少為 62.5%,是相當直接的市民得益。

但同一個機制也帶來張力。要辨識機器人程序,系統必須分析真人的滑鼠與鍵盤行為模式;要打擊炒場,系統必須為帳戶的行為建立異常模型。這是行為層面的監測,而不是身分層面的核實。附件沒有說明這些行為數據會保留多久、會否用於其他用途,以及被誤判為機器人的市民如何申訴。效率與公平在這裡是同一枚硬幣,私隱與可解釋性則是硬幣的邊。

對香港企業與專業人士的實務啟示

把 30 個項目的技術路線抽象出來,主要可歸納為四種模式,而且全部可以直接對照企業自己的流程:

  1. 文件擷取與核對(AI 光學字元辨識加一致性檢查):公司註冊處預計把印本表格的內容識別準確度由約 70% 提升至 97%;房屋局/房屋署自動識別約 60 類證明文件;入境事務處自動檢查文件完整性與一致性。對應到企業,就是應付帳款、客戶盡職審查、報銷與併購前審查。
  2. 知識庫加草擬:房屋局/房屋署「公屋管理覆函快」整合部門工作指引、操作手冊與標準範本,自動生成回覆初稿;附件指目前一般個案約 21 天內發出實質回覆,預計一般個案的平均處理時間可較現行流程縮短約 5 天。對應到企業,就是客服回覆、合規查詢、內部政策問答。
  3. 分流與優先排序:1823 每月收到 6.5 萬封部門回覆電郵,其中約 1 500 封需優先處理,現有規則系統只能識別 1 000 封,AI 預計把識別時間由 2 天縮至數小時。對應到企業,就是工單分流、投訴升級、風險預警。
  4. 感測加現場智能:無人機高位燈具檢測、激光雷達樹木調查、環境保護署「智慧偵測犬」「智獒」、機電工程署 ChillStream 製冷機組優化。對應到企業,就是設施管理、能源成本、資產巡檢。

值得專業人士特別留意的是第 2 與第 3 類。部分項目明確把 AI 定位為生成「初稿」或提出「建議」的工具,但附件沒有逐項確認最終決策、人手覆核與例外處理安排。在審計、會計與合規等問責要求高、影響較大的場景,保留人手最終決定通常是較穩健、也較易問責的做法:留痕清楚、責任明確、可以覆核。至於低風險而規則明確的流程(例如格式檢查、資料抄錄、標準通知),則不一定需要逐宗人手最終決定,較合適的做法是抽樣覆核加例外處理。附件所列的 5 天、30% 和 15% 等預期效率收益可觀,但前提是覆核程序與留痕安排要同步建立。政府這份清單沒有寫出來的部分,恰恰是每一家打算照做的企業必須自己補上的部分。

FFOO Labs 會繼續追蹤的三個問題

  1. 複製是否真的成立。由 30 個項目走到 2026 年 100 個、2027 年底 200 個政務環節,靠的是場景模板可搬運。第二批公布時,如果出現的是同一種模式在不同部門的重複應用,策略就較有機會成立;如果又是一批各自定製的新項目,200 這個數字就會相當困難。
  2. 問責是否隨效率一起公開。當 AI 開始提出執法建議、協助判斷資格,甚至在未來可能用於核實文件真偽,覆核比率、錯誤處理與申訴途徑就不再只是技術細節,而是公共服務品質本身。
  3. 前線人員的角色如何改變。附件多次寫「更有效分配人力資源,專注於需要專業判斷的複雜個案」。這是最理想的版本。實際上會變成專注複雜個案,還是變成同樣人手處理更多個案,需要日後的運行數據才能判斷;而這些數據是否會公開,目前仍是未知。

一句總結

這 30 個項目最有價值的地方,不是九成提速,而是政府願意把 10% 也寫進同一份附件。願意公開整個梯度的清單,比只提及高點的摘要更有參考價值;而下一步真正的考驗,是政府是否願意用同樣的坦白,去說明 AI 判斷出錯時會發生甚麼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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